新疆如何运输和保存耐火材料?

更新时间: 2025-02-23

新疆如何运输和保存耐火材料

  1.1所有耐火材料和耐火产品必须有符合设计技术条件的出厂合格证。在筑炉前一个月,将所有耐火材料的出厂试验报告复印一份,提交给设计院的冶金炉**或设计院在施工现场的工作组。出厂前,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,标明产品名称、品牌、检验结果和出厂清单(砖号、数量、出厂日期和车次)。未经产品认证,严禁装运和使用耐火材料。

  1.2耐火材料和耐火产品的运输工具(火车、汽车、轮船等))装运前必须清洁,不得被油或其他杂质污染。防火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雨雪,防止雨水进入。

  1.3各种粘土砖、高铝砖、轻质砖和轻质标准砖在运输前应装在容器或其他固体中;标准粘土砖和普通粘土砖可以在运输前用草绳包裹。应注意避免在运输过程中损坏各种耐火产品的棱角。

  1.4装卸和堆放各种耐火材料时,必须小心轻放,以免碰撞损坏。不同品种、不同砖尺寸的产品应有明显标志,不得混淆。严禁抛掷、滚动和堆放各种耐火制品。

  2耐火材料和耐火产品的保证

  2.1各种耐火材料和耐火制品进场后应根据不同的品种、型号和公差进行堆放,并插入明显的标志。

  2.2堆放耐火材料和耐火制品的仓库应清理干净,不得有砂、石灰、水泥、粘土、煤、油脂等杂物。应进行堆放。仓库内不得有雨雪渗漏,不得浸入地下水或地表水。

  2.3标准、普通砖、异形砖、轻质砖、耐火纤维制品、石棉制品;耐火泥、灰、浇注料等粉状材料必须按品牌、等级、砖号、砌筑顺序堆放在库房内。如果仓库面积有限,标准的粘土砖可以堆放在露天场地,但必须有帆布或临时屋顶覆盖雨雪。

  2.4耐火材料和耐火产品在运输至仓库前应仔细进行目视检查。必要时,与相关人员一起审查理化指标。不合格的耐火材料和耐火制品清点后应堆放在专用仓库内,并及时与相关耐火材料生产厂家联系,尽快补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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